公司通訊安排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以及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已採納以電子通訊方式向H股股東發佈本公司日後的公司通訊(「公司通訊1」)。

就此而言,以下安排已於2025年3月4日生效。

1.  公司通訊

本公司的中、英文版本公司通訊均透過本公司投資者關係網站( ir.sf-express.com )及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該等網站」)提供,歡迎瀏覽。本公司不會就於該等網站刊載公司通訊向股東發出通知。如希望在本公司刊發公司通訊時接收通知,僅此建議 閣下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或於本公司投資者關係網站之「投資者聯絡- 聯繫我們」板塊選用訂閱服務。

2.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2

根據上市規則,本公司須向每名股東個別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登記股東可以選擇以電子方式或郵寄方式接收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閣下可下載下方的申請表格,填妥並再次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以更改 閣下的選擇。

3.  提供或修改电邮地址

登記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倘本公司沒有收到 閣下的有效電郵地址,本公司僅可向 閣下寄發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印刷本,並附上一份索取股東電郵地址的表格,以便未來以電子通訊方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如日後登記股東需要更新電郵地址信息,請下載下方的申請表格,填妥並再次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

如登記股東通過電郵、申請表格及╱ 或其他方式提供多於一個電郵地址,只有 閣下最後提供的電郵地址將會被登記。

作為非登記持有人,如有意根據上市規則以電子通訊方式收取公司通訊, 閣下應聯絡代 閣下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統稱「中介公司」),並向 閣下的中介公司提供 閣下的電子郵件地址。

4.  要求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如股東有意收取公司通訊之印刷本,可下載下方的申請表格,填妥並再次以電郵或郵寄方式,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

請注意,股東的印刷本要求將一直有效,除非被撤銷或取代,或者直到本公司下一個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天到期(以較早者為準)。若 閣下希望繼續收到日後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則需要再次交回申請表格。

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為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閣下可將申請表格電郵至6936-ecom@vistra.com,或郵寄至其證券過戶登記處地址: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如 閣下對以上安排有任何疑問,亦可致電 (852) 2980 1333 諮詢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的上午9時正至下午6時正。

 

申請表格 (供登記股東填寫)

申請表格 (供非登記股東填寫)

 

註:

1. 公司通訊包括本公司發佈或將予發佈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或投資大眾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會報告、年度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報告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唯不包括任何聯交所或上市規則不時規定或列明的文件。

2.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股東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本公司股東權利的公司通訊。